宜昌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夫妻双方都到现场吗?
10-02     浏览量:21
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夫妻双方都到现场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面向缴存人家庭发放的贷款。
宜昌公积金中心贷款办事指南明确表示“借款人是指购房人(含共同购房的成年子女或父母)及其配偶(其中1人为主借款人)”。因此,缴存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申请公积金贷款,其配偶为该笔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具有共同承担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办理贷款时须夫妻双方到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
主借款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确因特殊原因,共同借款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出具经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公证的委托书,由主借款人代办。
宜昌公积金贷款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薄;
4、独生子女证;
5、医学出生证明;
6、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
7、购房合同;
8、《房屋产权证明单》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9、首套住房不低于购房总价20%、第二套住房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或开发企业收据及付款凭证;
10、所购住房房龄超过5年的,提供房屋评估报告;
11、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12、最近6个月收入流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