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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交社保吗

07-21     浏览量:48

宜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交社保吗?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将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无需再进行缴费。若失业期间缴纳养老保险,需自行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

失业代缴医疗的前提为企业职工医保参保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属同一统筹区,无法跨统筹区进行代缴医疗。每个月的医疗保险费将于次月10号前缴至医保经办机构。因个人提前缴纳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致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为其代缴医疗保险的,代缴医保费用将在下一个月发放失业保险金时,一并发放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个人账户。

宜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怎么办?

答:领金期间在湖北省内参保就业的,经办机构将根据社保数据主动进行失业保险金停发。在湖北省外参保就业的,重新就业人员应在参保就业当月,主动将参保就业情况告知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的经办机构,以便经办机构及时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续。若发生了参保就业后仍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情况,就业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需全部退回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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